湃勃莱雅夫律师事务所通知,从2024年9月1日起,外国银行可以在俄罗斯设立分行,相关法律于2024年8月8日颁布,旨在为国际结算体系的发展创造条件,并吸引外国投资。法律规定外国银行在俄罗斯只能开设一家分行,也制定对外国银行和分行、其管理机构、官员等要求。
为在俄设立分行,外国银行需要向俄罗斯联邦的中央银行申请银行业务许可证,以便通过其分行在俄罗斯境内开展业务,并对该分行进行认证。分行必须形成至少为10亿卢布的保证金,以确保履行已签订合同的义务。有两个办法来形成上述的保证金:第一,将资金存入外国银行在俄罗斯银行的附属账户,第二,也可以投入联邦贷款债券或俄罗斯银行以其名义发行的证券。
法律规定的对外国银行和分行、其管理机构、官员等要求中大部分类似于在俄罗斯联邦注册子银行的要求。
外国银行通过其分行在俄罗斯境内开展业务的前提是俄罗斯银行与外国银行实际所在国家的有关授权监督机构之间就以国际惯例中采用的形式而交换信息有协议。
外国银行通过其在俄罗斯境内设立的分行承担义务的相关责任由外国银行承担。
分行可执行的银行业务和交易
外国银行通过其在俄罗斯境内设立的分行有权对法人提供以下的服务:
- 开设和处理银行账户;
- 受法人,包括代理银行的委托来向其银行账户转账;
- 现金、票据、付款和结算单据的收款和出纳服务;
- 以现金和非现金形式买卖外汇;
- 无需开立银行账户即可进行资金转移,包括电子资金(不包括邮汇);
- 代表第三方签发担规定以货币形式履行义务的保书;
- 获得权利向第三方要求以金钱形式履行义务;
- 出租专用房地或其存放文件和贵重物品的保险箱;
- 租赁业务;
- 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 提供银行担保;
- 根据俄罗斯法律进行其他的交易。
外国银行通过其在俄罗斯境内设立的分行,有权与自然人(包括注册为个体企业家的个人)进行以下交易:
• 以现金和非现金形式买卖外汇。不过,非现金形式的外汇买卖目的只能为无需开立银行账户的汇款(不包括邮汇);
• 未开立银行账户的资金转移,包括电子货币(不包括邮汇)
不允许设立内部结构分支机构和吸引银行支付代理(分代理)。
律师建议
湃勃莱雅夫律所建议愿意在俄罗斯境内开展业务的外国银行详细分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并考虑到对外国银行在俄分行办理银行业务的可能性和限制。
湃勃莱雅夫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在俄罗斯信贷机构的注册和业务支持方面有着丰富经验,可以就获得许可证和开设分行及其在俄罗斯境内开展业务的认证等问题为外国银行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