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了顺利进行国际结算,企业家通常需要尽快做出商业决定,变更其商业模式和供应链,包括引入中介合同模式。为了帮助向俄罗斯进口货物的商人避免错误和违规行为,湃勃莱雅夫律师事务所专家Alexander Kosov和Sofia Zotova准备一份详细的分析报告,解释了海关法、外汇法相关的条件。
有时候,需要在外贸合同、商业和运输单据中把中介指定为货物的买方和收货人。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了解清楚,在什么条件下中介可以作为海关申报人,而什么时候需要客户作为海关申报单人。
例如,客户如果不想加入海关法律关系并完全承担海关风险,就会愿意委托中介作为海关申报人。不过,如果客户获得了进口某些货物的许可证、许可证,而其他人无法使用这些许可证的话,客户会愿意自己作为海关申报人。此外,有时候,只有客户才能申请海关优惠或免除支付关税,客户作为自由关税区的居民自己向海关申报更有利。
俄罗斯海关法对可以作为申报人的人规定了一系列限制,确保海关当局能够在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对申报人采取强制措施。欧亚经济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成员国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和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什么情况下有权作为海关程序下货物的申报人,由《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第83条第1款规定。成员国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和外国的自然人以下总称“人”。
例如,联盟成员国的人有权在下列情况下作为货物申报人:
- 联盟成员国的人是与外国进行的交易的当事方,根据该交易,货物通过联盟海关边界(第1个办法);
- 委托进行上述交易或以其名义进行交易的联盟成员国的人(第2个办法);
- 联盟成员国的人有权拥有、使用和(或)处置货物,并货物不是在涉及外国人的交易中通过联盟海关边界转移的(第3个办法);
- 联盟成员国的人是与外国的人或成员国的人就联盟关税区内的外国货物进行交易的当事方(第4个办法)。
在分析中,我们的专家详细解释了上述的四个办法以及海关法、外汇法相关的规定和限制,并指出海关申报应该由客户办理还是由中介办理。为了收到更详细的信息,可以联系cn@pgplaw.ru.